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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二手房买卖可“带押过户”

发布日期:2023-03-15  发布人:来源:人民网  阅读次数:4757

“现在不用等房贷结清就能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这项新业务不仅帮我省去筹款还贷的压力,还节省了来回奔波办理业务的时间。”近日,张女士和朱女士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办理了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在银行协助下,原来需耗费几十天的业务,1个小时内就一站式办结了带抵押二手房转移登记,这也是我省首笔全流程一站式办理的“带押过户”业务。

  按照以往办理模式,卖家张女士需要自筹垫付资金或利用买方首付款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方可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而这种传统模式却存在着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费用高、耗费时间长等问题。

  针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痛点难点问题,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在沈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共享数据、打通瓶颈,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即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将抵押房产过户给买方,结清房款后,买方继续在银行抵押并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据了解,通过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不仅交易资金由专门机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而且办理过程中均为免费服务,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适用对象也有新突破,不仅住宅性质的二手房适用新模式,非住宅性质的二手房也同样适用。同时,办理过程也更便捷,各相关部门系统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实时信息共享,买卖双方和金融机构只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一次申请,其他工作由各部门后台协同完成,无缝对接、即时办结,节省交易和登记时间。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带押过户”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模式,有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联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助力合理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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